校属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需先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3、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7、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选派程序及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1、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9准备申请材料交至校国际交流中心(东附楼C300室)。
2、2020年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5月6日-5月13日12:00前。
3、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1 年 12月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各学院、各单位要在推荐时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留学人员学习任务,按任务目标及上级要求做好派出人员行前教育及跟踪管理测评等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东附楼C300室
电话:7186700
联系人:姜茜
国际交流中心
2020年5月6日
附件一: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