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所签订的交换学生项目协议,现开始选拔2025年春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校际交换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专业要求
1、申请对象
湖南文理学院(含芙蓉学院)全日制在籍大一至大三年级本科生。
2、学院、专业要求
因学制和课程设置等原因,文史与法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国际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学生可插班就读。(课程匹配方案见附件2)
二、交流时间
2025年1月13日—2025年5月28日
三、项目特点
1、项目可操作性强。澳门科技大学位于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手续办理相对简单,学校生活习惯与内地差异较小,学生更容易适应异地的学习生活。
2、项目含金量高。(1)插班上课,能真正融入课堂,感受名校学习氛围。(2)全英文授课,能有效提高英语水平、专业知识能力和就业竞争力。(3)专业设置齐全、与我校课程匹配度高。(4)我校认可在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学分。(5)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澳门科技大学颁发的官方成绩单。(6)能提升留学背景,为申请国(境)外名校硕士研究生助力。
3、学校奖学金支持。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参加此次交流项目的学生可申请0.2万元/人的校级奖学金。
四、选派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成绩优良,拥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五、选派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择优选拔。
2、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材料审核。
3、学校出具推荐信并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六、提交的报名材料
1、《湖南文理学院交换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表》。
2、《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出国留学协议书》。
3、中文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4、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宿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可后补)、学生证复印件、电子照片(1.5寸白底)。
七、课程及学分认定
交换生在申请交流项目之前,须充分了解澳门科技大学相应专业课程设置及交流项目的时间安排,对照自己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交换生可在澳门科技大学选修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所获得学分可以参照《湖南文理学院国际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暂行规定》(详见附件6)进行认定。
八、相关费用
1、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的协议,项目总费用为5.694万港币。(不包含保证金、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相关费用、在澳门的生活费、往返交通费及其它费用。详见附件3)
九、其他事项
1、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参加项目。前期所产生的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相关费用、交通费等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报名时需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先行支付500港币澳门科技大学报名费用(可按支付当天的中国银行的汇率支付人民币),项目其余费用及6000港币保证金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缴纳(保证金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全额退还)。
3、因个人原因,学生在收到澳门科技大学项目缴费通知前申请不参加项目的,除报名费外可全额退还项目费。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申请不参加项目的,按照澳门科技大学退费政策进行处理。(详见附件3)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报名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逸夫楼A510)
联系人:姜老师 7186215
附件:
1、澳门科技大学学期交换项目简介
2、澳门科技大学课程匹配方案(参考)
3、澳门科技大学学期项目费用明细表及退费政策
4、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表
5、宿舍申请表
6、《湖南文理学院国际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暂行规定》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