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我校将进行该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选派办法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选派要求,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确保被推荐人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2、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5),如不符合相关规定请勿申报项目。校内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4日-5月1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
3、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请人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项目申请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0),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2)《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4、注意事项:
如申请人曾为【2020年录取人员】、【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签证】,由于资格过期未能派出者,2023年再次申报项目时可参考【2020年的年龄及语言水平要求】。申报时须提交【2020年录取资格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签证的证明材料、签证结果页】作为证明材料。
5、联系人:陈佳 (7186215) 地址:逸夫楼A510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2.《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